首先是「榆林書店事件」。今年四月中旬,旺角的一間二樓書店榆林以老闆為基督徒為理由,拒絕在書店外的免費取閱欄擺放由民政事務局資助、香港女同盟會編篡的《她們的女情印記——香港會愛上女人的女人的口述歷史》小冊子,並同時把數百份由數名學生自資出版的同志刊物《拼圖》從架上取下並扔到街上。四月廿九日,自稱「維護家庭聯盟」在《明報》上刊登四頁全版聲明,並集合了近一萬人及三百多個機構的簽名支持,反對性傾向歧視立法,指立反歧視法「剝削了社會人士反對同性性行為的權利」。細看聲明,發起人的網站為明光社,是香港基督教之保守勢力。同時,明光社也印製了八頁全彩色的小冊子,不斷向外派發,題為《性傾向歧視的不寬容——逆向歧視的真實例子》。五月十七日,明光社再發動五十三個基督教團體在多份報章上刊登廣告,抗議民政事務局資助出版一本內容「大膽露骨」的刊物,有「鼓吹中學女生性放縱之嫌」,「嚴重敗壞社會風氣」。同日,相同團體買下另一版廣告,再一次反對就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
六月十日,報載民間人權陣線邀請同志團體與婦女團體在今年七一遊行中帶頭拉橫額,以顯示支持平等權利,但立即遭到明光社表示極度不滿,聲言會發動杯葛遊行。六月十三日,民陣召集人莊耀洸在報上強調,民陣並沒有撥款給同志團體印橫額,並民陣的人權小組雖曾建議於七一遊行時派發推廣反歧視性傾向立法的教育單張;「但要待下周一開會決定」。六月十四日,香港非正規教育研究中心、香港基督徒學生運動,及數個青年組織在網上發起聯署行動,呼籲民陣勿因來自明光社的壓力而改變原有的安排,顯示民陣部份成員已有向明光社屈服、改變初衷的意向,也在內部爭議是否讓同志團體於遊行中拉彩虹旗及派發單張。
在界定「公民社會」時,Philip Oxhorn如是說:「公民社會是由多樣以界別、功能為基礎的單位組成的豐富社會肌理。公民社會的強項是來自於這些單位的和平共存及它們同時有抗拒從屬於國邦,並有堅決要求受國家政治體制包容的集體權力。」這些單位為它們的集體利益互相競爭,但社會必須容許它們同時存在,而且同樣獲得資源,使各單位可享受高度的自主性,達到一種「建制化的社會多元性」
(institutionalized social pluralism)。這些單位的多元與自足,是政治民主的基石;換句話說,民主是社會公民化過程中產生的一種效果,而不是一種「自然而然」會產生公民社會的制度。如果社會不邁向公民化,社會的各項資源並未循多元原則加以分配,社會的多元力量也未能有效地建制化,讓公眾有高度的認受性,那不論這個社會的選舉制度如何改變,民主氛圍也無法在這社會上出現。
就上述一連串事件可見,同志團體與反同志團體的資源分配是蚊與牛比。反同志團體每次動員數以萬計。五月十六日,同志團體在銅鑼灣發起「國際反恐同日」遊行,錄得有大約三百五十人參加。在七百萬人口的香港,果真只有三百五十名同志嗎?為什麼大量的同志人口不能在一個公眾假期的下午,堂堂正正地走在市中心最繁忙的街道上?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副教授關啟文在六月六日《明報》上指斥「教會在壓逼弱勢社群」是一種「誤解」,因為「每個聯署聲明的人都要自掏腰包去贊助廣告費」。既然有這樣多人願意自掏腰包、支持教會,這樣教會不是擁有龐大資源是什麼?在今天我們的後期資本主義社會,資源只是現金這麼簡單嗎?單是有這麼多人肯把自己的名字放在大眾媒體中,這經已呈現及構成大量的文化資源。這種文化資源,同志團體望塵莫及。
為什麼相形之下,同志團體如此缺乏資源?明光社與關啟文諸人在近期所有言論中不斷強調立法將如何危害反同性戀者的權益,為什麼從不提及同性戀者在香港數百年來一直被忽視的權益?明光社印刷的小冊子中主張要有房東不租房給同性戀者、學校要有反對同性戀的「自由」。我接受互動電視邀請,在節目中參與反歧視法討論,有觀眾打電話來問:我是異性戀房東,為什麼沒權利拒絕租及賣房子給同性戀者,正如你是同性戀者,亦可以只租及賣給同性戀者一樣啦?這種論調顯示兩種情況,我們目前的社會,潛藏著大量同性戀者在日常生活中(包括住屋、求學等)備受歧視、影響其基本生存狀態、發展自我潛能的個案,而且這情況已普遍到一個地步,讓大部份人引以為正常、合理,以為是必然應有的權力。當這些權力一旦受到質疑,大家立即竭斯底里地搖旗吶喊,不明所以,因為在我們的社會建制中,包括教育、法律制度,從沒討論過這些權力究竟是否合理,究竟是否在製造大量的、催毀社會多元性的暴力?究竟是什麼樣的權力架構,使社會的資源無法流向不同性傾向、性少數、性異議者的社群中去?要讓社會公民化,必先讓各種弱勢單位不獨能生存,亦要能自足,而且邁向建制化,有足夠的渠道抗衡侵害其生存的勢力,更積極地發揮這些單位跟其他單位的差異,與共同參與創造多元社會的公民力量。
就這一連串事件可見,目前香港社會病入膏肓,而病人壓倒性地說,我不要服藥。這些藥本來只會協助改善病況,不會完全醫好病人。反歧視法充其量是對目前極不民主的香港社會大量製造的排他暴力提出少許的抑制,減少暴力行為的猖獗,亦希望間接可以調整目前社會上資源分佈的嚴重不均。長遠來說,要發展一個較健康的社會狀態,必須從明光社等最憂慮的教育及意識型態工作著手,讓社會人士有普遍的認知,我們不應生活在主張隔離、只照顧同類而妄顧他人的社會(似那聽眾說異性戀者應只租屋給異性戀者,同性戀者亦然的論調),因為這樣的社會,只會使權力不均日益惡化,資源永遠停留在既定利益者的一邊,較弱勢的單元便永遠無法在這社會有獨立自主及其被包容的能力,被迫走向地下或流徙。到頭來這種社會喪失自身本來有的大量潛能,日漸變得單一沒趣、鋤弱扶強、嚴重缺乏公民意識。
關啟文不只一次在公開場合揚言反歧視法將衝擊香港教育課程,如描寫一男一女婚姻制度的教科書可能無法繼續適用等。目前不少歐美國家,包括一直被認為是較保守的英國及瑞士,皆已通過同志婚姻或類似同志婚姻的合法伴侶制度,香港的教科書,如果還在教育我們的下一代,只有一男一女才應該或可以被看成為唯一一種合法伴侶,那當然是不合時宜與自欺欺人。任何社會的教材與兒童讀物自然需要與時並進。在大學中教哲學的知識份子如此相信教科書為不可質疑的絕對真理,這正如另一位聽眾說的,教邏輯的人在爭辯時毫無邏輯,才不得不讓人對香港的教育制度特別憂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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